如果说协议离婚是秒杀,那么起诉离婚就是一场拉锯战,期间需要过五关斩六将。那么,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乙肝两对半检查是用来判断是否感染乙肝或粗略估计病毒复制水平的初步检查。乙肝两对半的检查意义在于:检查是否感染乙肝及感染的具体情况,区分大三阳、小三阳。下面,跟着妈网百科的脚步,一起进去“乙肝两对半”的世界,正确认识它。
乙肝两对半检查是用来判断是否感染乙肝或粗略估计病毒复制水平的初步检查。乙肝两对半的检查意义在于:检查是否感染乙肝及感染的具体情况,区分大三阳、小三阳。
乙肝两对半检查又叫做乙肝五项,是用来检测是否感染乙肝病毒的一种常规检测手段。它一般分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两种,定性检测只能判断检测指标呈阴性还是阳性,不能准确断定是否感染了乙肝病毒,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乙肝两对半的检查中,如果是表现出乙肝e抗体(HBeAb)、乙肝核心抗体(HBcAb)两项阳性,就视为乙肝两对半45阳性
乙肝两对半检查包括为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